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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了,要回了定金,还能再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在各种合同中

我们经常会看到

定金、违约金这些术语,

那么这些法律术语到底有什么区别?

在发生违约时

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呢?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原告封某向被告周某订购了一批口罩,约定支付货款13万元后,周某于2020年2月25日发货。谁知封某交付了定金2万元并支付货款11万元后,周某却告诉他自己也被骗了,无货可发。后经封某催要,周某返还了3万元,剩下的钱便没了动静。

气愤之下封某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周某返还货款本金8万元,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同时,因周某违约在先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也没有及时返还资金,导致10万元资金占用,遭受了利息损失,周某还请求法院判令周某赔付期间利息(自2020年2月25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衡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封某与周某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周某未按约定发货,已构成违约,应当返还封某货款本金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经过释明法律,原告封某选择要求被告周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


律师说法

从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定金的作用之一是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担保债权的实现。一旦当事人不能按约定履行,定金继而转化成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由违约方依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从而可以看出,定金和违约金都是针对违约行为而适用,二者在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如果同时选择定金与违约金,其数额可能会远远超过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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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VS违约金

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条链接

民法典关于定金和违约金有什么新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