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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能继续否请求双倍工资?


法律知识要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该条文规定,在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补签的,用人单位是否要继续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呢?

对此,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要继续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从司法实务来看,共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用人单位无须继续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理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法律直接规定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规定要继续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即使未补签,也不应继续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观点二: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仍属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继续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由于双倍工资具有惩罚功能,主要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稳定劳动关系,对此虽然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即使未补签书面合同的,也无须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为了更好的阅读和理解上述法律知识要点,笔者分享一篇相关的实务案例,并对案例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理和汇编,案例中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所用!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辉诉称:201431日原告到被告处工作,工作岗位是服装设计,工作内容是为被申请人研发、设计女裤。原告开始为被告工作后,被告没有与原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金。从20153月份开始,被告开始拖欠原告的劳动报酬,直到2015831日,被告共拖欠原告劳动报酬共计20988元。

原告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该委员会于同日对原告的仲裁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确认从201431-2015831日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从20144月份-20158月份的二倍劳动报酬差额61800元;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20988元。

被告答辩称: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

判决要点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被告作为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有原告在被告单位工作具体时间的证据,但被告未予提供,因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采信原告主张的在被告单位工作的时间,以原告的平均工资3280.12元作为原告在被告单位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

法院对原告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从201431-2015831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被告拖欠原告工资20988元,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被拖欠工资的主张予以支持。

被告没有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自201531日起已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法院对原告主张20144月至20152月共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39680.23元予以支持。

原告主张20153月至20158月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因此期间已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告仅有补签书面劳动合的义务,继续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无法律依据,故法院对原告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张某辉与被告服饰公司从2015413-119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告服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辉被拖欠的工资20988元、二倍工资差额39680.23元。

律师点评

该案中,原告张某辉201431日入职被告服饰公司,因被告服饰公司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服饰公司应支付原告20144月至20152月期间共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从201531日起,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请求的20153月至20158月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被法院驳回。因此,该案中,法院的判决观点符合上述观点一中的内容,不过笔者提醒,如果遇到此类案例,最好查询一下当地的司法判例,以便提前把握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