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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期拒归还 债主扣车构侵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很多人认为,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扣押其财产属于私立救济,不构成侵权。那么债权人若为催债实施扣押债务人财产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近日,邢台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被告刘某借给原告李某及其丈夫7万元,约定每月归还本息6884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4日,但原告及其丈夫未按约定还款,被告便于2019年1月20日将原告一辆皮卡车扣押于被告处,并于2019年10月12日诉至法院要求原告及其丈夫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判决原告及其丈夫偿还被告借款7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但被告一直扣押车辆未还,故原告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其车辆并按照其租车费用每月4000元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严重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被告虽然享有原告与其丈夫的到期债权,但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应违法扣押原告车辆。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财产占有权和使用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故原告诉请被告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原告有支付能力而拒不偿还债务,对于损失的形成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车辆,并按照每日50元的标准赔偿原告损失。

该案件的主审法官介绍说,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于久催不还的债务,债权人应当理性选择合法方式进行维权,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民调委员会调解及民事诉讼等方式。如果发现债务人存在转移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还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切记不可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甚至是非法拘禁他人等手段实现债权,否则将会触犯法律红线,将维权变为侵权。

那么什么情况下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呢?“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留置权。”邢台县法院法官介绍说,留置权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做人不交付加工费用,有权留置定做人送交的加工定做的物;三是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