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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清律师成功代理津蓟检公诉刑诉贾某三人盗窃案

主办律师:梁建忠、杨洁

案情简介:被告人贾某于2017年11月24日7至2017年12月6日,伙同刘某多次到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政府附近将停在宝平公路路边的大货车内现金盗走,公诉机关指控贾某犯罪金额共计75000余元,应判处四年以上尤其;被告人贾某于2017年12月23日7时许和2018年1月26时许,伙同贾某盗走现金26000余元及一张银行卡。津蓟检建议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经冠清律师梁建忠、杨洁辩护,法院和检察院判决被告人贾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贾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