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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出于一家人的考虑,父母往往会在子女买房等关键时期给予大力扶持,子女则负责给父母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可是,如果遇到“不孝顺”的子女该怎么办呢?曾经赠与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

    案情回放

    原告吴老太与被告吴女士系母女关系,据吴老太诉称,她曾分多次给予女儿现金共30万元。2000年吴女士搬入新房时,吴老太给了女儿3万元;2015年吴女士再次购买房屋后,吴老太又给了她20万元;2016年吴老太丈夫去世后,吴女士为父亲购买了墓地,随后吴老太给了女儿7万元。

    2018年1月,因身体健康原因住院的吴老太出院后被女儿接回家中居住。两名子女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由女儿吴女士承担母亲的养老义务。2018年2月,吴老太与女儿女婿发生激烈争吵,女婿报警称吴老太是精神病人,吴女士也表示不让母亲继续居住在家里。第二天,儿子将吴老太接回家居住。

    心灰意冷的吴老太诉至法院,她认为女儿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要求撤销对女儿的赠与,返还30万元。被告吴女士辩称,母亲自愿给付自己钱款的行为全部事出有因,第一笔是贺礼,第二笔是补偿款,第三笔是垫付款,故双方不存在赠与合同,没有返还的法律依据。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是吴老太是否赠与女儿吴女士钱款,二是吴老太主张撤销赠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01

    吴老太前两次共计给付女儿23万元,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公民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他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合同即告成立。故这两项钱款虽事出有因,但均能确定是赠与性质。此外,两项钱款是在吴老太与丈夫的夫妻存续期间所赠,应认定为吴老太夫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处分,故吴老太仅能对该金额的一半,即11.5万元主张撤销权。对于墓地款性质的认定,由于吴老太给女儿钱款与女儿购买父亲墓地之间仅隔一个月,且两人均有料理后事的责任,故吴老太给付的7万元应认定为其承担的购买墓地费用,并非赠与。

    02

    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根据在案证据佐证,吴女士作为吴老太之女以及负有义务的受赠人,在吴老太生病住院期间,吴女士未与其沟通就想将吴老太送至养老院,之后在春节这个全家团圆的时刻,吴女士又与吴老太发生激烈争吵,并达到了拨打110、120的地步,吴女士丈夫甚至辱骂吴老太。矛盾发生后,吴女士也未积极沟通缓和母女关系。综上,被告吴女士未尽到其作为受赠人应尽的赡养义务,也未尽到作为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原告吴老太具备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吴女士返还原告吴老太11.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出于一家人的考虑,父母往往会在子女买房等关键时期给予大力扶持,子女则负责给父母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可是,如果遇到“不孝顺”的子女该怎么办呢?曾经赠与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

    案情回放

    原告吴老太与被告吴女士系母女关系,据吴老太诉称,她曾分多次给予女儿现金共30万元。2000年吴女士搬入新房时,吴老太给了女儿3万元;2015年吴女士再次购买房屋后,吴老太又给了她20万元;2016年吴老太丈夫去世后,吴女士为父亲购买了墓地,随后吴老太给了女儿7万元。

    2018年1月,因身体健康原因住院的吴老太出院后被女儿接回家中居住。两名子女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由女儿吴女士承担母亲的养老义务。2018年2月,吴老太与女儿女婿发生激烈争吵,女婿报警称吴老太是精神病人,吴女士也表示不让母亲继续居住在家里。第二天,儿子将吴老太接回家居住。

    心灰意冷的吴老太诉至法院,她认为女儿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要求撤销对女儿的赠与,返还30万元。被告吴女士辩称,母亲自愿给付自己钱款的行为全部事出有因,第一笔是贺礼,第二笔是补偿款,第三笔是垫付款,故双方不存在赠与合同,没有返还的法律依据。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是吴老太是否赠与女儿吴女士钱款,二是吴老太主张撤销赠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01

    吴老太前两次共计给付女儿23万元,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公民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他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合同即告成立。故这两项钱款虽事出有因,但均能确定是赠与性质。此外,两项钱款是在吴老太与丈夫的夫妻存续期间所赠,应认定为吴老太夫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处分,故吴老太仅能对该金额的一半,即11.5万元主张撤销权。对于墓地款性质的认定,由于吴老太给女儿钱款与女儿购买父亲墓地之间仅隔一个月,且两人均有料理后事的责任,故吴老太给付的7万元应认定为其承担的购买墓地费用,并非赠与。

    02

    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根据在案证据佐证,吴女士作为吴老太之女以及负有义务的受赠人,在吴老太生病住院期间,吴女士未与其沟通就想将吴老太送至养老院,之后在春节这个全家团圆的时刻,吴女士又与吴老太发生激烈争吵,并达到了拨打110、120的地步,吴女士丈夫甚至辱骂吴老太。矛盾发生后,吴女士也未积极沟通缓和母女关系。综上,被告吴女士未尽到其作为受赠人应尽的赡养义务,也未尽到作为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原告吴老太具备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吴女士返还原告吴老太11.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女儿不孝,七旬老太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法官这样判……
    12-18
    2020

  • 虽说“车和老婆恕不外借”,但是现实生活中,借车这事还是有的。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呢?

    借车给别人,都要担责吗?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比例责任。

    什么才是车主有错?

    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

    假如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

    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将车辆借给没有驾照、驾照吊销的人,或者你的车不符合他的准驾车型。

    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也明确指出“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无错,不担责

    1、车正常。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有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

    2、驾照合法。看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

    3、对方能驾车。看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保险合同里并没有规定车辆外借是免赔的。赔不赔关键还是看借车人了。所以你还是得认真研读免赔条款。注意:借车人把你的车又借给另外一个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如果真有人借你的车,也不用太担心。把这三点记清楚,就不用担惊受怕了,当然借车还是得借给靠谱的人,要不然就算没出什么大事,万一给你弄几个违章罚款,也是够麻烦的。

    借车给朋友,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1、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2、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3、“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4、要建议车主在保险理赔时多个心眼,平时使用车辆一定要及时年检;车主不要单方委托评估,发生保险事故后,未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而单方委托评估的结论难认可;同时,还要加强证据收集和保存意识,方便日后理赔和维权。

    如果不想借车,怎么拒绝会比较好?

    拒绝别人总是很难,尤其是一些相熟的亲戚朋友。拒绝也是一门艺术,我们该如何委婉拒绝借车呢?

    攻略一,强调只给车买了交强险,别的保险全部都没买。这样一说,谨慎的亲戚朋友都不会再向你借车了。

    攻略二,借故爱车拿去保养或大修理中。

    攻略三,直接表示车子已经借给某个亲戚开走,实在不行搬出老婆,装成“妻管严”,语气表情要到位,努力做到引起共鸣,激发他人的同情心。

    攻略四,时常通过社交网络圈子表态,车与老婆恕不外借,防范于未然

    攻略五,给你的爱车装上指纹防盗锁和GPS定位防盗追踪器,想借你车的朋友估计也是有心无力了。

    攻略六,对方实在有急事,而且又是关系亲密的朋友,可以充当朋友司机直接接送而避免借车。

    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车主不担责的三个条件!
    12-18
    2020

  • 借条,是证明借贷双方债务关系的最有利证据,然而借条上的只字之差,却有可能导致词不达意,甚至谬之千里,还有可能会被债务人利用,通过与债主玩“咬文嚼字”,最终“倒打一耙”让债主“赔了夫人又折兵”。

    生活中,因借条中的一字之差,导致债主手中的“催命符”瞬间变成一纸空文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让这种人间悲剧不再上演,小编提醒大家,以下3个字如果出现在借条中,一定要引起警觉。

    借钱不写“借条”,写“欠条”

    生活中,很多人都将“借条”与“欠条”混为一谈,其实两者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假如两者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那么,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之久,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3年,一旦超过这一期限,债主就会丧失胜诉权,该借贷关系便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当别人开口向你借钱时,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假如对方执意要写欠条,必须要在欠条内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

    今借”与“今借到”的区别

    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只相差一个“到”字,就给了债务人赖账的口实。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一些债务人便会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辩解称,借条虽然是我写的,但只是表达了借钱意愿,本人并没有真正收到钱!此时,假如债主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哑巴亏”。

    因此,小编建议大家,借条书写用词一定要严谨、规范,才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此外,在将借款交给债务人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保留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还”,是“huan”还是“hai”

    假如借条中出现“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样,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万元”,究竟是还(huan)还是还(hai)即使债主告到法院,连法官都难以判断,最终往往以债主败诉而告终。

    因此,小编提醒大家,借条书写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上述因一字之差导致歧义的情况发生。比如,上述例子中,如果想表达已经还款的意思,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未还欠款10万元”即可。
    除此之外,债主们还需注意借条中债务人的署名及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保持一致,避免对方写小名或外号的情况发生;同时,一定要把双方商定的利息写进借条,避免到还款时债务人装傻赖账。

    无数人吃过借条上这3个字的亏,导致借款有去无回!
    12-17
    2020
  • 一家三口在家里打麻将被志愿者砸桌子连扇耳光,引发全国网友热议

    有网友问:如果只是一家人坐一块打麻将,如果没有和外人接触,究竟违反了哪一条规定?又何错之有?
    小编就此翻遍了身边的法律书籍,也没有找到对应的法律条文。但是,去人家家里敲麻将桌的人,却涉嫌触犯《刑法》——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说,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并且在明知集体性聚餐活动、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会传染,或在很大程度上会传染疾病却仍然故意参加,放任疾病传播,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一般的人员不配合抗疫期间的防控管制工作,私自聚众打麻将、打牌,按照情节的轻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打麻将、打牌等是以盈利为目的或者赌资较大的,还可能涉嫌赌博。无论是不是在疫情的特殊时期,聚众赌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赌博参与者的身份、行为、赌博金额等综合情况,赌博者需要承担罚款、行政拘留等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那么,打麻将,什么情况算是娱乐,什么情况会触犯法律?一般百姓并不清楚。


    2017年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特别就此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小编认为,可以作为参考。2017年2月16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方辉律师向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关于以“法治思维”厘清“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让武汉市民打麻将不再提心吊胆的建议》,经审查立案,提案案件号为:武汉市政协第20170508号。2017年5月17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第六次到访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对许方辉委员的提案给予回复。武汉警方在回复中表示:“该提案契合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很有现实意义”。

    这也是,全国首例“麻将政协提案”,并获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回复。
    按照回复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对于开棋牌室的朋友就要注意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构成“聚众赌博”:《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人民网就此事件评论指出:无论状态多紧急,无论事态多严重,法治的底线都必须守住,合法的权益都应该被保障,这是依法防控的核心要义。“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能因为戴着防控疫情的红袖标,就可以任性妄为。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必然会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和反对。                 


    终于说清楚了!疫情之下,一家人在家打麻将违法吗?
    12-17
    2020

  • 打官司注重证据

    那么

    都需要什么证据呢?

    小编汇总了18类案件

    需要收集提交的证据

    供大家参考

    一起来看看吧!

     

    18类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汇总

    1婚姻纠纷案件
    (1)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的证明;(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19)其他证据。
    2、继承遗产纠纷案件
    (1)
    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10)其他证据。
    3、抚育费案件
    (1)
    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工资、收入状况的证明;(3)子女身体状况的证明;(4)子女医疗费用票据;(5)子女学习费用的票据及有关证明;(6)其他证据。
    4、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件
    (1)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4)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5)其他证据。
    5、赡养纠纷案件
    (1)
    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2)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3)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4)其他证据。
    6、债务纠纷案件
    (1)
    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9)其他证据。
    7、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等);(5)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丧葬费凭证;(6)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
    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
    9、因饲养动物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关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证明;
    (2)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3)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4)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5)其他证据。
    10、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
    (1)
    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6)其他证据。
    11、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
    (1)
    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5)其他证据。
    1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6)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有关规章制度;(7)职工违章违纪的证明;(8)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9)用工单位支付培训费凭证;(10)职工必须服务期限规定;(11)其他证据。13、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出工人员名单;(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8)其他证据。14、因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证据;(6)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7)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8)其他证据。15、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
    (1)
    申请人国籍证明(户口本、护照等);(2)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3)作出判决(调解)的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已生效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应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4)作出判决(调解)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应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5)作出判决(调解)的外国法院的应诉通知或出庭传票。16、房产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一)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二)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9)其他证据。(三) 房屋租赁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租赁许可证;(3)房屋租赁合同;(4)欠租时间、金额的证明或者欠据;(5)修缮前房屋质量情况的证明和为修缮房屋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凭证;(6)原房屋平面构造草图;(7)转租协议及转租人从中渔利的证据;(8)其他证据。(四) 房屋腾迁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租赁合同;(3)被腾迁人家庭人口及是否有其它住房或可搬迁之处的证据;(4)房主收回房屋后的用途(自用或继续出租等)的证明;(5)出租房被买卖的,是否以同样价格让承租人优先购买的证据;(6)房主是否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搬迁的证据;(7)其他证据。17、借款合同纠纷
    (1)
    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2)担保手续;(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4)借款实际用途证明;(5)还款通知书;(6)还款付息凭证;(7)利息计算明细;(8)利息计算的依据;(9)其他证据。18、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
    合同及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批注或者批单;
    (2)投保单;(3)保险单或保险凭证;(4)预约保险合同及预约保险单;(5)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6)投保方不申报、隐瞒、错误申报主要危险情况的证明;(7)投保方关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出售的书面通知;(8)投保方通知保险方保险标的的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的证明;(9)保险方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10)由于投保方的故意而发生保险事故的证明;(11)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的证明;(12)投保方发生事故当时实际遭受损失的证明;(13)损失物资价值和投保方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证明;(14)其他证据。

     

    13类案件原告不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民事案件中,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即谁起诉提出请求,谁就提供证据证明。但是有一些特殊的诉讼,证据是由对方即被告提供的,对方拿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5种情形原告不需要找证据1、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子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不需要提供证据。若对方抗辩已经尽到抚养义务,由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如何尽的抚养义务。
    2、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起诉,有些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用你费心思寻找;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不服起诉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4、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接受装饰装修等服务,6个月内发现商品有瑕疵,因有争议起诉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5、公司欠债,债权人起诉的,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股东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债权人不需要举证。
    8类侵权案件由被告承担相应举证责任1、医疗事故致损。患者因在医院治疗出现事故而起诉医院的,患者不用提供证据,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提供证据。
    2、饲养的动物侵权致损。被动物伤害提起的侵权诉讼,自己不需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而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高空坠物致损。被高空坠物侵害,你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谁造成的过错,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专利侵权致损。发现发明专利被侵权引起的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5、环境污染致损。发现因污染被侵权而起诉,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6、共同危险致损。侵权人就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7、缺陷产品致损。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8、高度危险作业致损。高度危险物的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打官司都需要提交啥证据?帮你整理好了!
    12-1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