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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斗小三是永远是一个不缺观众的话题,面对“纯,属虚构;乱,是佳人”的小三,原配该怎么做,才不会让渣男在伤口上继续狂妄地撒盐?如果老公婚后出轨,面对“千丝万缕的小三”,你是选择当街决战?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让他写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否则净身出户呢。而无论你选择怎样做,首先,要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

     

    我们珍视爱情的美好,尊重婚姻的神圣,但如果婚内夫妻有一方出轨,你该如何锁定出轨证据呢?出轨方应该负有何种法律后果?

     

    出轨”即俗称的“婚外情”,法律的讲法是夫妻不忠行为,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同居、通奸、重婚。

     

    三种不忠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后果

     

    1、通奸

     

    定义——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后果——通奸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但是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定义——“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重婚

     

    定义——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

     

    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同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夫妻不忠行为的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

     

    首先明白,在民事诉讼上,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婚姻问题的举证容易侵犯隐私权,收集证据需要特别小心。

     

    1、“捉奸”尽可能邀伴同行。

     

    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二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一旦涉诉,证人很重要。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包括QQ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等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事实成立。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

     

    对于电子版、手机短信类容易被删改的证据,一旦取得最好及时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响。

     

    4、监听监视须谨慎

     

    非法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看起来效果很好,但是这样收集的证据容易因为违法获取证据而被排除,同时还可能因为侵犯第三方权利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监听监视需谨慎而行。

     

    附:“小三”的法律风险告知书! 

     

    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蔑称,小三对美满幸福的家庭来说,打击往往是致命的。下面,我们就来理一理做“小三”的相关法律风险,顺便归劝“小三”们趁早改邪归正。

     

    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出门就有可能被暴打。

     

    小三街头被暴打的新闻我们已屡见不鲜,小三每次出门时想必都心惊胆战,如果不小心被大嫂撞见的话,等待自己的将是一顿暴击!

     

    二、可能涉嫌重婚,有坐牢的风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男方送的房子、车子,随时有被收回的可能。

     

    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郎教授睡了美女空姐后,联合大嫂把送出去的房子又要了回去的经典案例使得很多小三夜不能寐。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了,房子突然就没了。各位小三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小心身边那个说最爱你的男人提了裤子不认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三章第四条认为: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明确:出轨要负法律责任!附:小三法律风险告知书!
    11-06
    2020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原先的土地被征用,有的是一次性给予了补偿,有的是所在村居定期向被征地农民发放一定金额补偿作为生活保障。最近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村民李老太所在村庄拆迁,对其土地补偿定期发放作为生活保障,李老太去世后,剩余部分款项未领取,几个子女为争这笔钱打起来官司。法院到底如何处理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母亲去世,长子领取土地补偿金遭拒村民李老太年逾八旬,所在村因拆迁,土地被征用,根据政策按原先土地登记情况每年向每位村民发放一定金额补偿作为生活保障。2019年,李老太去世,生前应得2万余元补偿金未领取。李老太与长子李某同在一个户口簿,李某认为自己是家庭户的户主,有权支取该款,但在其向村委会支取该笔款项时,却遭到拒绝未予发放。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支付其母亲被征地生活保障金。

    兄弟四人起争议,补偿金该如何分配原来,李老太除李某外还育有其他3子。李某主张自己是家庭户的户主,土地也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且对母亲照料较多,该笔款项应由自己领取。其他3兄弟对于原告与母亲后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照料至去世的事实均予以认可,但认为作为子女都履行了赡养义务,母亲去世后,这笔钱是母亲个人应得的被征地生活保障金,应当对该款项平均分配。被告村委会提出征地后对每个村民按照土地承包数量进行补偿款发放,这笔钱是用于个人生活保障的。虽然李老太与李某在一个户口本,但发钱是对应的个人,而不是家庭户,现李老太去世,该笔未领的款项应由4个子女共同协商处理。

    法院:补偿款属于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系继承纠纷。上述补偿款属李老太生前所有,李老太生前未对该笔款项如何分配作出遗嘱或者其他的意思表示。在李老太去世之后,应作为其遗产进行分配。在李老太生前,兄弟四人均履行了赡养义务。其中长子李某与李老太后期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照料较多,兄弟三个对该事实均认可,故在分配该款项时,李某可以多分。且综合考量本案案情,由原告李某按照40%分配,其它由另外兄弟三人平均分配,对该上述意见兄弟四人均无异议。

    法官说法:继承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多发的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被征用,死亡后土地补偿金如何分配?
    11-06
    2020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了司机们的共识,不少人外出聚餐饮酒便会让没有喝酒的友人代驾,若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呢,是车主还是代驾人员?

    聚餐后朋友代驾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陈某驾车与好友张某、王某一起去朋友家赴宴,三人约定,聚餐结束回家时由不喝酒的人开车,张某选择不喝酒开车,其他人喝酒。当车辆行驶至高速路口附近,意外发生,张某开车撞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墩,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陈某受伤。陈某共花费医药费10万元,经鉴定构成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车主和代驾朋友谁来承担责任?陈某称自己虽然是车主,但没有直接控制车辆,不应担责。张某称朋友一起聚会,自己纯属好心帮忙,出了事故自己有责任,但也不能全由自己担责,况且车辆实际所有者是陈某,事发当天陈某、王某均饮酒过量,无法驾驶车辆,自己代为驾驶车辆是无偿代驾行为,系无偿帮工人,张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同行三人均担责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陈某系肇事机动车上乘客,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其选择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陈某将其车辆交由具有驾驶资格的张某驾驶,车辆符合上路条件,其并无过错。

    张某选择开车载朋友返回的行为是由应邀赴约的3人组成的临时团体共同商议的结果,是其3人的内部分工,应共同承担该行为产生的风险后果,但张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未尽到谨慎、安全驾驶的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应分担更多风险后果。

    因此,法院酌定由张某按50%的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剩余50%的责任由陈某、王某各按1/2的比例承担。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原告陈某损失。

    聚餐后,车主饮酒让好友代驾 发生事故谁担责?
    11-03
    2020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原先的土地被征用,有的是一次性给予了补偿,有的是所在村居定期向被征地农民发放一定金额补偿作为生活保障。最近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村民李老太所在村庄拆迁,对其土地补偿定期发放作为生活保障,李老太去世后,剩余部分款项未领取,几个子女为争这笔钱打起来官司。法院到底如何处理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母亲去世,长子领取土地补偿金遭拒村民李老太年逾八旬,所在村因拆迁,土地被征用,根据政策按原先土地登记情况每年向每位村民发放一定金额补偿作为生活保障。2019年,李老太去世,生前应得2万余元补偿金未领取。李老太与长子李某同在一个户口簿,李某认为自己是家庭户的户主,有权支取该款,但在其向村委会支取该笔款项时,却遭到拒绝未予发放。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支付其母亲被征地生活保障金。

    兄弟四人起争议,补偿金该如何分配原来,李老太除李某外还育有其他3子。李某主张自己是家庭户的户主,土地也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且对母亲照料较多,该笔款项应由自己领取。其他3兄弟对于原告与母亲后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照料至去世的事实均予以认可,但认为作为子女都履行了赡养义务,母亲去世后,这笔钱是母亲个人应得的被征地生活保障金,应当对该款项平均分配。被告村委会提出征地后对每个村民按照土地承包数量进行补偿款发放,这笔钱是用于个人生活保障的。虽然李老太与李某在一个户口本,但发钱是对应的个人,而不是家庭户,现李老太去世,该笔未领的款项应由4个子女共同协商处理。

    法院:补偿款属于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系继承纠纷。上述补偿款属李老太生前所有,李老太生前未对该笔款项如何分配作出遗嘱或者其他的意思表示。在李老太去世之后,应作为其遗产进行分配。在李老太生前,兄弟四人均履行了赡养义务。其中长子李某与李老太后期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照料较多,兄弟三个对该事实均认可,故在分配该款项时,李某可以多分。且综合考量本案案情,由原告李某按照40%分配,其它由另外兄弟三人平均分配,对该上述意见兄弟四人均无异议。

    法官说法:继承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多发的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被征用,死亡后土地补偿金如何分配?
    11-03
    2020
  • 导读:说到蓝精灵,你想到的可能是动画片里活泼善良的小可爱。但今天要说的“蓝精灵”,一点也不可爱,它是一种新型毒品,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它在坊间更被称为“约会强暴药”,学名:氟硝西泮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约会强暴药”在黑市流转

    氟硝西泮,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

    据介绍,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

    而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蓝精灵”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当其溶于水时,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如在我国,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但是,在日本等国,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

    警惕:深圳已发现多起涉“蓝精灵”案
    据检察机关通报,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

    近期,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贩卖毒品“蓝精灵”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明知“蓝精灵”属于违禁品、已被定性为毒品,仍在QQ群上发布广告销售“蓝精灵”。王某某从他人处以300元一板10粒的价格购得“蓝精灵”后,转手便以600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其他人。

    办案检察官表示,“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第三代毒品”。

    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笑气、“咔哇潮饮”、“紫水”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

    大量吸食“蓝精灵”等第三代毒品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性极大。

    别以为坚决不碰就能远离它的伤害,下面几个例子,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

    喝完男子买的奶茶便不省人事
    今年2月21日上午,潘女士与网友范某约好一起吃中饭,范某为此专程开车接送。见面后,范某“贴心”地说要给潘女士买一杯奶茶,请潘女士在车上等待。

    潘女士没有丝毫防备,接过范某买的奶茶便喝了起来,谁知喝完后没多久,便感觉头重脚轻,被范某带入了一间房屋后便不省人事。

    等潘女士醒来,已是下午三时,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下药了。这时,潘女士发现范某已不知所终,自己的手机也不见了,便到营业厅补卡。

    当日,潘女士回到单位后立刻借同事手机登录支付宝,赫然发现自己账户里的9万余元已经被转走了,潘女士当即报案。

    次日,公安机关将范某抓获归案。范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在网上花200元买了一些迷药,在和潘女士约会时,自己偷偷将迷药掺进了奶茶里,然后将对方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

    女子和朋友聚餐时,被追求者下“毒”
    今年3月2日,深圳光明马田派出所接到一宗罕见的报案。事主孙女士一大早神色慌张地赶过来,报案称怀疑自己和朋友吃宵夜时被“下毒”,请求民警保护并介入调查。随后民警为孙女士进行了尿检,多检测结果为阳性。

    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当天那名女子吃完宵夜后就感觉自己身体很疲累,身体会出汗,而且会感觉到头晕,甚至会出现幻觉。

    恶心并出现幻觉,是典型吸食毒品后的不良反应,民警立即赶赴涉事餐馆,调取了当晚的视频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晚上11点22分左右,孙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离席去了一趟洗手间。期间,一名白衣男子把孙女士的酒杯拿了起来,并鬼鬼祟祟地走到了门外。30秒后,该男子拿着酒杯走了回来,并向酒杯内倒满了酒。

    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把酒杯偷偷地拿到宵夜档的门口,自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粒摇头丸,他自己把半粒摇头丸咬了,剩下半粒就放入女孩子的酒杯里。

    经核查及孙女士辨认,当晚同桌的白衣男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迅速锁定了朱某的落脚点,并于3月3日凌晨在龙华某小区内将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

    女生吃饭时被下药后遭性侵
    在上海某广场日料店内,男子顾某趁女生玩手机游戏在饮料里下药。之后男子将神志不清、走路不稳的女生带到酒店房间内强奸。上海宝山区检察院逮捕了监控中的男子顾某。那么,怎样做才能防范这些毒品及其危害呢?检察官提醒:坚决不碰才是正确选择,而出门在外,请你务必小心!

    另外,还要提防犯罪分子将“蓝精灵”等当做“蒙汗药”来让你被动吸食。因此,检察机关提示,市民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如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让酒水远离自己的视线、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发现危险及异常及时报警。

    毒品的伪装还有这些见到请远


    最高检紧急提醒:“约会强暴药”已在多地出现,这些案例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
    11-02
    2020